......只是和祕密情人依揖了幾個鐘就要被[愛妳師娘]捉去玩唱遊堂......
以下是這blog tag 的遊戲嘅規則:
- 註明你理想伴侶是男是女。
- 寫出你理想伴侶的八個條件。
- 點名八個人一起和你參與這個遊戲,並到對方留言版留言。
- 如果被點名者已經完成這個遊戲,但又再被點,可以不用再post。
最好係男性,年齡不拘,不限種族,不論身型,不論家財........查實乃大小通吃,但求就手!
不准只愛我一人,要愛我愛的所有人......包括我的敵人。
要圓滑-我踢你時要似足球,打你時要似乒乓球,答我問題時要似水晶球,咬你時要似蒸牛肉球或鯪魚球。
一定要有IQ,EQ,QQ同ICQ。
任我行blog,行走天涯。
不準勉強我任何事情....我要穿清装時不可勉強我穿時装,我要戴玉石時不可勉強我戴鑽石,我要食廟街碗仔翅時不可勉強我食新同樂天九翅。
身手要好過Tony Jaa。
不準有口氣,頭屑,體味,爛牙。
口齒伶俐。講英文時說英語,講中文時不準夾英文。
哦!原來够喇!
誠邀以下街坊接蕉:-
Puffy 叻叻
FitFit Lance
阿文 雪蓮
Jacbkie 小公主



